潘爱玲
您好,因房子登记在继子名下,那么该房屋属于继子的个人财产,夫妻双方的出资行为视为对孩子的赠与,夫妻双方离婚时,不可以分割该房屋。
离婚时对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是离婚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之
一,但是我们不能分割第三人的财产。法律允许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财产问题自行协商处理。对于不能协商或者未达成协议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院按这一原则判决夫妻财产的前提是财产是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如果财产分别是夫妻的个人财产,则不能运用《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这个规则进行分割,作出判决。不同财产制下共同财产的范围不同,在分割、判决前首先应对财产的性质作出界定。
那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是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是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是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是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是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如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以及军人复员费和自主择业费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朋友,天有不测之风云
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婚前老人为儿女准备的婚房,不管在谁名下,都是属于老人的,所以属老人夫妻共同财产,自然有取利分房产。
蓝鸢
你好,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权要求分割。
张丽彬
要看他儿子是不是已经成年,而且您是不是可以证明买房的钱是您的夫妻共同财产
Jennifer
如果房子的所有权是你爱人的孩子,就归孩子所有,你如果有出资或拿出证据是你老公出钱买的,那么可以有你的一份。
酒自斟
如果离婚的话你就没有权利了,因为房产证是你二婚儿子的名字,
跃东
保留买房时的手续,到离时可做证据,证明你买房时孩子是没有能力买房的。
Peter 琴
因为是你们结婚以后买的房子,虽然说房子的名字在他儿子的名下,但是现在你们离婚了,你房子是什么时候买的?这样你是有权利分到房子的
疙瘩
法律是正的!不管写谁明,在婚姻存系其间,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你有权享有!
奋斗小青年
你好,关于你咨询的房产问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讨论。
首先若购置房屋的钱款如果属于他的婚前个人财产,那么离婚后你是无法对该房主张权利的。
若购置房屋的钱款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应确定这笔款项属于借款还是赠与,若是借款,可以随时主张对方儿子还款,但需要注意诉讼时效。若是赠与性质,如果没有经过你的同意,其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将大额的夫妻共同财产擅自赠与他人,明显侵害了另一方的权益。夫妻一方若不是因为日常生活所需而将共同财产无偿赠与他人,有违民法上的公平原则,这种赠与行为应属无效。因此可以去法院起诉,认定该赠与行为无效,请求撤销赠与,若经过你同意,那登记后赠与行为已完成,除非其儿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因此应根据具体情况分析你是否能对该房产主张权利。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__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__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