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建林
不管多大年龄,离了婚,最后为了孩子去复婚,终究是不可取,不幸福的,因为离婚是因为不合适,即使勉强重新在一起,也会因为三观不合而分道扬镳,那时候对孩子的伤害更大。离婚之后,丧失之后才发现,原来自己和前夫之间有很多美好的过往,那些美好的回忆一直在心里面珍藏,和前夫的点点滴滴在心里总是抹不去,心里放不下,就算离了婚,他也依然在自己心里面占了很大的一片位置,无人可替代,总是想起他的好还怕再也找不到像他一样对自己好的人。就算交往了很多的别的异性依然找不到在前夫身上的那种感觉,所以心心念念想着要是和前夫人再续前缘就好了。正因为有这种心理在,所以和别人交往的时候就不会走心,总是心不在焉,总是会和前夫对比,心里总想找一个比他好的,但总是被失去的东西打败,眼前的男性总是被那个失去的前夫比下去。所以就总认为还是前夫好,念念不忘,想着要复婚。或许你离异之后,一个人带着孩子没有时间精力去和别人谈恋爱,或者你担心找不到一个真心对孩子好,像孩子亲爸一样把孩子视如己出的男人。你也担心孩子无法接受自己的妈妈和爸爸之外的另外一个男人结婚生活。所以你就想着为了孩子,那我就不找了,或者是说等孩子再大一点再找吧。然后你就一直这样单着,就把自己给耽误了。如果只是考虑孩子而复婚的话,是不可取的。复婚的目的是干嘛,是你们觉得当时离婚离错了,是太激情了,太冲动了,其实你们感情很好,你们发育很好,你们满意度很好,等等你们这个婚本就是不该离的婚,两个人也还有感情,所以你们想要去复婚。也有可能离婚之后再去找别人,发现其实找来找去也就那样,和前任差不多,所以干脆就还是要前任吧,毕竟都不用再磨合了,大家都很熟悉了,生活起来更方便。或者说离婚之后,你根本没有别地选择,都没有交往过任何人,眼睛还盯着这个前夫,在婚恋市场上,你认为自己没有一点价值,不好再择偶了。或者,你们只是觉得离了婚之后孩子可怜,因为孩子想要去复婚。
胡溢鑫
女方想和前夫复婚的,前夫同意复婚的情况下,可以携带身份证、离婚证、户口簿等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四条,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上一篇:老婆没和我离婚就和别人结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