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珂
法律主观:
离婚后为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定期支付抚养费,条件允许的也可以一次性给付,一次性给付的抚养费的总数要以能抚养子女到十八周岁或者能独立生活为止;如果是定期给付的,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