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中情
两周岁以下,一般给女方,除非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两周岁以上,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优先考虑条件:
1.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
2.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
十周岁以上:应当考虑子女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