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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情况而定。 债权人 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 债务 主张权利的,应当按 夫妻共同债务 处理。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 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 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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