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是福
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是共同财产,那么婚前一方的婚前财产加上名字是否有效呢?我们以房产为例,婚前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是否有效?婚前房产加上女方名字是有效的,但需要走房产交易的程序,即通过二手房转让或者赠与的方式,这种情况下要交纳契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税费。办理房产证加名手续,需要提供房产证、房子的市场指导价或评估报告和评估费用的发票,买卖双方身份证,购房发票,契税证,网签购房合同房改房的时间以房本、收据、出售公有住宅协议上的时间为准,此外还需提供户口本、结婚证。另外,为了证明是购房人的唯一住宅,还需要房管部门出具无房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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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同意而加名,离婚时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因为该房事实上仍是对方婚前财产,故简单说有效或者无效没有法律意义。
你要把对方的婚前房产通过婚后加名而改变成双方共有的话,做好让对方给你出具赠与婚前房产的赠与合同。这样赠与合同加变更登记(即债权行为加物权行为),婚前房产就变成法律意义上双方的共有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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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自己的意愿,加名是有效的,潍坊律师徐徐振才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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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当事人的意愿,加名肯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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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加名字可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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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对方同意加名,离婚时也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因为该房事实上仍是对方婚前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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