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袭寡妇村。
夫妻一方的婚前房产,在婚后房产证下来,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婚前拿的安置房婚后房产证下来算是一方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我有一颗深深
不算,婚前的财产是谁的就是谁的,没有经过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经过任何的努力获得的。
李婷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这个问题,这个房子不属于共同财产的,因为婚前他们已经拿到的安置房,只是房产证还没有拿到而已,所以这个房产不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祝你健康快乐祝你万事如意
念
婚前拿的安置房,婚后拿到房产证,如果对方没有份额,则属于婚前财产,不算共同财产。如果有对方的份额,那就是共同财产。
永远的0
婚前拿的安置房,婚后房产证下来了,如果这个房产证上面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的话,那么它就属于婚后共同财产,但是如果这个房子他只写了其中一个人名字的话,他就属于婚前财产。
宁波季宇
婚前拿的安置房,婚后房产证下来,这个不应该算共同财产,因为这个房子是婚前购置的,是属于谁买的就是谁的,不属于夫妻俩共同财产
山有木兮,木村拓哉
不是共同财产。是婚前财产。根据民法典,新继承法,和新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婚前财产,继承财产,赠与财产均为所得人私人财产,不属于夫妻持续期的共同财产范畴。
喜相聚
这当然不能算你们婚后的共同财产呢。因为你有证明这个是你们婚前下来的房子。只是房产证没有下来但是并不代表着是你们婚后共同购置的房产。所以说应该不属于。
A-莫茜
婚前拿到的安置房婚后,拿到房产证,以后肯定是算共同财产,因为他们的财产都是可以同时使用的,所以安置房是可以上在一起的。
高文明
不属于。婚后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所得的各种财产。婚后财产并不完全等同于夫妻共同财产。如《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一方父母为自己子女买的房子,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不属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此外,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