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夏
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但如果婚前公证成共同财产,就是共有财产。
一、《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 下列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
1.一方所有的婚前财产;
2.因一方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指明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为个人财产。
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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