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是精神分裂症。我么有病历。能起诉吗,现在还有一个六个月的孩子。我能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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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分裂症可以治瘉的,不要离婚吧,离婚会害死她的,孩子就没妈妈了,到当地精神病医院,开药,几个月就好了。孩子太小,需要妈妈照顾,赶紧治病吧。越早越好。很快就会痊愈。。

宇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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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孩子在几岁以前是不能起诉离婚的,但可以协议离婚。但女方有精神分裂症,看轻重和发病周期,有可能能定义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女方为无民事行为人的话,你不能起诉离婚,也不能协议离婚。你只有承担起家庭责任,照顾妻子,养育孩子。

小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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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为什么就愿意了,那是因为当初也能接受,现在都生孩子了,女方病情也因此才加重的,怎么说离婚就离婚呢,人活着不能光为自己考虑,何况又有了孩子,一个正常女子正常结婚生子都很不适应,更何况一个本就有病的女子,为你又生了孩子,你更应该细心照顾,体贴入微才是,否则她病情也不会加重,怎会又生出离婚不要她的念头,说得出口,罪恶啊,万不可生此恶念,既然送择了就要拿出七尺男儿的担当,负责到底,她不是一件东西,想丢弃就丢弃,用行动为你自己赎罪,万自珍重

风调雨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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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是精神病患者,我国婚姻法是禁止结婚的,但对方知情且愿意结婚的,可以结婚。你想离婚,说明女方及女方家庭隐瞒病情,你不知情的状况下结的婚,这是可以起诉离婚的,也一定离得掉,但如果是婚后得病,那就很难,也不能这样做的。你有一个六个月大的小孩是无辜的,望你把小孩照顾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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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种情况可以起诉离婚,具体的要问问律师,你可以去咨询下律师,具体情况要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有孩子了,女方有病,你可以带她去看看病,尽量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谁都不如亲生父母

英子

英子

我国《婚姻法》第十条对无效婚姻的情形进行了规定。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四种:(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达到法定婚龄的。与本案相关的是第(三)项:“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那么,哪些疾病是“医学生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呢?

我国《母婴保健法》第七条第三款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可能患影响结婚或生育的疾病进行医学检查。”该法第八条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包括下列疾病的检查:(一)严重遗传性疾病;(二)指定传染病;(三)有关精神病。婚前医学检查,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出具婚前检查证明。”所以,“可能影响结婚或生育的疾病”主要是指:
1、严重遗传性疾病;
2、指定传染病;
3、有关精神病。与本案相关的就是指“有关精神病”,而《母婴保健法》第三十八条对“有关精神病”的含义作了规定,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根据《母婴保健法》第九条关于“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方双方应当暂缓结婚。”的规定,即使患有有关精神病,但结婚的时候不在精神病的发病期内,是可以结婚的。也就是说,我国婚姻法第十条第三项关于“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这项立法的准确含义应是指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该疾病处于持续状态,婚后也没有治愈,这种情况下男女双方结婚,该婚姻关系属于无效婚姻。如果婚前患有关精神疾病,但经治疗后已经治愈,结婚时精神正常,不处于发病期,这种情况下男女双方结婚,该婚姻关系应是有效的。

清儿

清儿

如果女方属于婚前欺骗行为!是可以离婚的!关键小孩这么小!就算能离!去民政局也不准离!因为小孩小在哺乳期不能办理!如果能治好最好!不想小孩这么小家庭破裂!

曲进

曲进

有精神病的人是不能离婚的,何况还有几个月大的孩子,法是不允许离婚的。

赠花留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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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这样的事情你可以离,为了孩子,前题是离了以后你必须要带着孩子,否则一切将要让孩子承受,精神分裂症对孩子的影响很大。

莫

你说在结婚前,女方没有说过有精神分裂症。你只知道她有吃药的情况,其实你还是有点知道她的病情的。只是不严重,也许你急于想结婚,所以也接受了这样的她。但是结婚以后得情况是你没想到的。有了孩子后女方的情况更是你控制不了的。所以现在你想离婚。像她现在的情况小孩6个月,她还在哺乳期,你离婚的起诉法院是不会允许的,等等吧,二年后再去起诉离婚,为了孩子,你一定要把孩子抚养权争取在你的名下。在这二年的时间先把孩子照顾好。我想法院会判你离婚的,孩子也会给你的,祝你以后得路顺顺利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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