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颜红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过错方有上述法定情节,无过错方提起赔偿请求,法院才可能会支持。
杨朝霞
不知道你说的有利是指的什么,但最关键的是要证据,照片,录音,短信,聊天记录都是证据,对法院的判决有直接影响
人非圣贤,谁都有犯错的时候,我觉得本质是很重要的,给他一次机会,挽救的也许是一个和睦的家庭,结发夫妻的缘分,得修多少年啊?过完这辈子,下辈子还有没有,还能不能做夫妻,谁也不知道了,珍惜眼前吧,想想你们走过的快乐时光,还有你们周围那些关心爱你们的亲人,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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