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归妻子,现在妻子又找了个对象,她想把孩子给我,我应该接受吗?

倾听你的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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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权一直都是一个争论不休的问题。如果你真的爱你的孩子,那么你就要接受他。

黄茂支

黄茂支

应该接受。毕竟这个孩子是自己的亲生孩子,如果对方对孩子不管不顾的话,自己也会变得很伤心。

蓝天

蓝天

如果说真的非常喜欢这个孩子,并且孩子也认可自己,那么就可以接受。毕竟是自己的亲生血脉。

富哥

富哥

怎么说呢,问题的重点不在于是否接受,而是怎样做对自己的孩子最好。离婚是因为夫妻感情破裂,孩子的归属也是依照法律来划分归属的,既然当初法院将孩子划给了母亲,也就是你的妻子,这意味着孩子归属母亲,是对孩子最有利的,但现在情况发生改变,那是自己的亲生子女,尽可能的选择对子女有利的方式吧。

按正常情况来讲,离婚有很多种,有私下协商离婚、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也是可以通过起诉解决的。但不管是哪一种方式离婚,在离婚时对子女的抚养权划分,都是遵循对子女有利的原则进行划分的。如果子女划分给了妻子,这意味着子女可能同意跟着母亲,也就是您的的妻子。一般情况下,如果孩子跟着母亲生活,离婚后丈夫要定期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也不是固定的,这要看男方的经济能力。

现在事情发生了变化,你的妻子又再结婚了,可能之前单身,还可以与孩子一起生活,但有了新的家庭之后,可能孩子的存在就会影响人家的新生活,虽然孩子也是你前妻的亲生子女,但从某种情况来讲,妻子如果不方便抚养,也是可以反过来交给你抚养的,但前提是你愿意接受,且你前妻定期支付抚养费才可以,抚养子女不是一个人的事,哪怕离婚之后也是如此。

至于是否决定接受,这就要看自己如何想了,自己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毕竟当初要孩子的是前妻,现在因为孩子影响新生活了,就打算还给你养,于情于理都有些说不过去。但问题是,孩子是你自己亲生的,离婚对孩子的伤害是最大的,这样来回折腾孩子,孩子的性格可能会内向、自卑,或变得孤僻,我给您的建议是接受,不然孩子留在那个新家里,可能也会受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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