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子
法律主观:
再婚时 做婚前财产公证 不是必须的法律程序。公证的目的是为了在将来夫妻双方发生财产归属纠纷时,使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更加明确。原则上,比较容易举证的财产就不需要 婚前财产公证 ,比较难举证的财产,需要婚前财产公证。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款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