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人离婚在那种情况下孩子会判给女方?孩子从小一直是由妈妈带大的。

P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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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1、 法院将孩子判归女方抚养的情况


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二、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三、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四、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五,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汹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六,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七,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愿意随母亲生活的。


2、 法院将孩子判归男方抚养的情况


一, 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二, 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三, 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四, 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五, 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


六, 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3、 孩子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意见的情况

一般情况下,父母是孩子的直接抚养人,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的意见,对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没有直接的影响。但如果父母双方工作繁忙,且其他条件相当,照看孩子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意见就会有一定的作用。

留情

留情

妈妈有正常的工作.男方没工作.

李光伦

李光伦

女方的能力高过男方

或者不离婚

心静如水

心静如水

你好:

在离婚诉讼中,确定子女抚养权的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法律规定,不同年龄段的孩子,在确定抚养问题时考虑的侧重点也不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对此作了比较细致的规定。一般情况下,两周岁以内的孩子会判给母亲抚养。除非女方有下列情况,不利于抚养子女的: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而对于10周岁以上的孩子,由于已经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对于父母离婚的后果也比较清楚,因此,《意见》规定:“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都会尊重孩子自己的选择。

所以说,在离婚诉讼中,两周岁以内的孩子和10周岁以上的孩子的抚养问题是比较好处理的。在司法实务中,对于2—10周岁的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比较难以处理的,其中特别是在父母双方抚养条件差不多,双方又互不相让,争夺子女抚养权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双方的经济条件,比如有无住房,收入情况怎样?工作性质,比如一方是否需要经常出差,是否有时间照顾孩子。
2、双方的生育能力,如果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一般会判决由另一方抚养。
3、身体状况,是否有不利于抚养子女的传染病;
3、照顾经历。即以前是谁照料孩子的时间较长?
4、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祖父母一辈是否愿意帮助照料孙子女也是考虑的因素之
一。

由于以上因素常常相互纠结,双方互有优劣,因此,这时候就要考验法官的调解说服能力了,并且在最终的处理上,法院对这个问题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

关于抚养费的支付期限: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以孩子18岁或独立生活为限。《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根据司法解释,“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所以,对于上大学的子女,父母是没有支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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