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婚结婚需要离婚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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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有任何规定当事人在离婚后,办理再婚登记的时候,必须携带离婚证。但是,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社会是不断进步的,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的思想也在不断变更,我国人民的思想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政策的加深越发的收到西方国家影响,主张自由民主。尤其是婚姻观念的变化,更加注重双方的主观感受,如意见或相处不和,双方不一定会勉强继续婚姻生活,可能会选择协议离婚。那么,二婚结婚需要离婚证吗?


一、二婚需要离婚证吗


1、没有任何规定当事人在离婚后,办理再婚登记的时候,必须携带离婚证。但是,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综上可以看出,当事人在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必须出示其无配偶的证明材料。


2、需要离婚证。因为办理结婚证需要到民政局,一般民政局要双方离婚证和派出所户口本,当然民政局有的档案,现在社会谁给你查啊,在说了就算查到了还要打印出来作为你符合结婚的存档,所以自己准备好户口本和离婚证就可以。


3、离婚后再婚的有以下两种情况:

1)、通常,如果男女双方原系夫妻关系,通过民政局离婚登记后现想复婚(再婚)的,则到婚姻登记机关履行结婚(复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会收回双方的离婚证再发给结婚证。

2)、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的,民政局会发给双方《离婚证》;如果是通过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离婚)的,则双方是没有《离婚证》的,只有法院的相关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作为离婚凭证。


二、关于离婚当事人申请再婚登记的补充规定


1、离婚的中国公民在国内申请再婚,如果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

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居住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


2、离婚的外国人在我国申请再婚,须出示离婚证件。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须同时提供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其原配偶的国籍证明。


3、其原配偶是中国公民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


4、其原配偶是外国公民,或者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其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由该国驻华使、领馆直接认证。


5、持有我国人民法院第一审离婚判决书的当事人申请再婚,须提供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


6、我国驻外使、领馆应按有关规定为经驻在国公证和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认证过的离婚证件办理认证手续,并为长期或已在国外取得合法居留权的中国公民出具或认证婚姻状况 证明。情况特殊者应先报国内审批。


7、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将结婚当事人提交的我国人民法院做出的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裁定书或经公证、认证的离婚证件、国籍证明或离婚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收入当事人的 结婚登记档案。


8、凡与我国签订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外国法院出具的离婚证件在我国使用,按条约的有关规定办理。


9、申请结婚当事人提供假证件或证件被涂改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综上所述,我关于“二婚结婚需要离婚证吗”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在办理结婚登记时,民政局的工作人员会要求双方出事无配偶的证明资料,因此二婚登记时最好携带离婚证,以证明自己无配偶。如离婚证丢失可以申请补办。无论是二婚还是复婚均需要出示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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