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房贷夫妻两人的名字,离婚怎么办

你可以替代任何人,别人不能替代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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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有房贷离婚的,在离婚时,房贷一般是由两个人协商偿还的,或者就是由离婚后取得房子产权的获得者进行偿还。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在离婚时进行财产分配,如果房子的贷款在离婚之前并未偿还清楚的,都是由在离婚时房子的所属人也承担起相应的单款偿还责任。否则就是自行协商解决,解决不行的,可以请求法院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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