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
男方给女方的彩礼钱都是在婚前给的。而且都是给女方的。有的人家女方父母又给了女儿作为陪嫁,有的人家拿这个钱娶媳妇作为彩礼钱给了媳妇家。
你这个情况,是结婚后把压箱底的钱给了丈夫,你丈夫又给了他家里了?这就很难要回来了。
不过,你要有正当用途,是可以要的。也是有可能要回来的。可能比较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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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国古老的传统习惯 ,男方给的彩礼钱 ,处置的权利在女孩父母。也可以给女孩儿带回 ,也可以留下自己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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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退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相亲相爱,到谈婚论嫁,两个人好不容易走到一起,彼此交心,却到最后环节上,在彩礼上焦头烂额,破坏了气氛,也影响了心情。
例子不胜枚举。
网上看到一条新闻,福建神清的林某某与陈某某经媒人介绍后相识,或许两人都到了该结婚的年纪,所以便按照习俗进行到了结婚的流程。
最重要的环节就是给彩礼,2020年5月两家协商确定彩礼数额为8
8.8万元。几天后双方举行订婚仪式,从相识到订婚仪式结束,林某某置办酒席花费18万元、香烟糖果4万元、给予女方见面礼黄金12万元、给予女方改口红包
7.3万元、媒人介绍费3万元,加彩礼总共花费13
3.1万元。
男方花了这么多钱,在一些人眼里,男方给足了女方足够的体面,可他们忽视了重要的一面,那就是忽略了感情,金钱是代替不了感情的,情侣之间配与不配并不是钱说了算。
林某某与陈某某两人订婚后同居,因性格不合闹起了分手,双方无法谈妥,林某某起诉至福清法院要求解除婚约返还彩礼。
最后法院判决返还80万。
这段感情的破裂,有其必然性,两个人都太草率了。
婚姻不是赌局,没深入了解就同居,这本身就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为。
然而网友的关注点,不是讨论他们没深入了解就在一起,反是把目光投在他们的高价彩礼上。
点赞最多的一条评论是:彩礼数额这么高,真卖女儿吗?这比上班还挣钱?
这是嘲讽的声音,可也引起了一些女孩子的不满:我不要彩礼,但男生必须入赘到我家,过年过节都在我父母这边,生的孩子也必须跟我姓,男人必须承担所有家务照顾孩子父母,我可以出门挣钱养家。
也有人说大家只看彩礼是不对的,也应该看看女方的陪嫁,有的女方的嫁妆车子、房子、存款好几百万,处处几十万彩礼不值一谈。
所以该不该要彩礼这件事一言难尽,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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