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婚前无财产婚后妻子有房产,人民法院会排卖用以还欠债吗?

ang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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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妻子有证据证明该房子是其个人购买并付钱的,就属于该妻子的个人财产,就不会被用来卖掉用以还债,但是如果没有的话,就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是会被用来还债的。

李传锋

李传锋

如果说妻子的房产是在婚前进行购买,所属人姓名为妻子本人,那么房产并不是老赖,与妻子的婚后共有财产。因此不会作用于法院拍卖的。夫妻共有财产之力。如果夫妻之间,婚后妻子的房产是个人所买卖。同时是妻子一人全款付清,那么所有权也归妻子一人所有,并非是夫妻婚后共同财产。也不会划分到拍卖的夫妻共有财产当中。

欣怡

欣怡

这种情况下法院是不会拍卖妻子的房产的,老赖婚前无财产,和有房子的妻子结婚,这是妻子的婚前房产,肯定是在妻子名下,法院可以保全,冻结,强制执行拍卖老赖名下的所有财产,用以还债,不是老赖名下的财产就不属于老赖,法院是不会拍卖的。

無憂

無憂

新的民法通则规定婚前财产,如果婚后离婚了,那么离婚后财产还是婚前财产人的,所以人民法院不会拍卖用以还欠债的。

芳

只要不是你们的共同财产,房产是你妻子个人购买的,法院不会拍卖的。

柏菊

柏菊

如果双方婚前没有进行财产公证,房产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法院在执行不到其他财产的情况下,有可能会拍卖房产用于清偿债务

Wall-E

Wall-E

答:如果妻子有证据证明该房子是其个人财产,就不会被用来拍卖,但是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个人财产的话,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是可能会被执行的。 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一般应当执行被执行人个人名下的财产,被执行人无个人名下财产或者该财产难以处置的,可以执行被执行人与他人共有的财产。所以当老赖没有其他个人财产执行时,有可能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当要执行该房产时,妻子可对此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该房屋是妻子的个人财产。 关于共有财产的执行规定: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共有财产的执行程序一般包括:
1、对共有财产先行采取扣押、查封、冻结等控制性措施,同时将查控情况以书面或者其他确认知悉的方式告知其他共有人。
2、确定被执行人在共有财产中所占的份额。
3、确定分割和变价方案,对共有份额进行强制分割变价。 在份额已经确定的情况下,共有财产可以分割,并且分割不会减损共有财产价值的,人民法院可以先行实物分割后再予变现。如不能进行实物分割,或分割后会导致共有财产价值明显减损的,应当整体变价后执行相应的价款。 生效法律文书载明的债务人为被执行人个人,对于被执行人与其配偶共有的财产,原则上,应当先行实物分割后执行。对于不能实物分割或分割会导致财产价值明显减损的财产,也可以整体处置。整体处置前,被执行人的配偶愿意支付被执行人应有份额部分对应的价款,申请排除执行,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对此予以书面认可的,法院可以准许。整体处置时,鼓励配偶积极参与竞买,竞买成交后,仅需支付被执行人应有份额部分对应的价款即可。

人生若如初见

人生若如初见

答:如果妻子有证据证明该房子是其个人财产,就不会被用来拍卖,但是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个人财产的话,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是可能会被执行的。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一般应当执行被执行人个人名下的财产,被执行人无个人名下财产或者该财产难以处置的,可以执行被执行人与他人共有的财产。所以当老赖没有其他个人财产执行时,有可能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当要执行该房产时,妻子可对此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该房屋是妻子的个人财产。关于共有财产的执行规定: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共有财产的执行程序一般包括:
1、对共有财产先行采取扣押、查封、冻结等控制性措施,同时将查控情况以书面或者其他确认知悉的方式告知其他共有人。
2、确定被执行人在共有财产中所占的份额。
3、确定分割和变价方案,对共有份额进行强制分割变价。在份额已经确定的情况下,共有财产可以分割,并且分割不会减损共有财产价值的,人民法院可以先行实物分割后再予变现。如不能进行实物分割,或分割后会导致共有财产价值明显减损的,应当整体变价后执行相应的价款。生效法律文书载明的债务人为被执行人个人,对于被执行人与其配偶共有的财产,原则上,应当先行实物分割后执行。对于不能实物分割或分割会导致财产价值明显减损的财产,也可以整体处置。整体处置前,被执行人的配偶愿意支付被执行人应有份额部分对应的价款,申请排除执行,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对此予以书面认可的,法院可以准许。整体处置时,鼓励配偶积极参与竞买,竞买成交后,仅需支付被执行人应有份额部分对应的价款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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