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宝
可以的。
一、被拆迁户家庭应安置人口的认定
被拆迁户家庭应安置人口的认定以征地补偿公告发布之日在册的户籍人口为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纳入被拆迁户应安置人员:
1、被拆迁人系夫妻关系且在他处无住房或宅基地的家庭成员。
2、与被拆迁人系直系血亲关系的,因征地农转非迁出,户籍未在本拆迁人户内的家庭成员,但仍在被拆迁户家庭居住的。
3、与被拆迁人系直系血亲关系,从本集体经济组织应征入伍的现役义务兵和初级士官。
4、与被拆迁人系直系血亲关系,因升学迁出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毕业后未被行政、事业和国有企业聘用,且实际居住在被拆迁人家庭内的家庭成员。
5、原为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现正在服刑人员。
6、原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获得了宅基地使用权后,因“经济户口”或“自理口粮户口”迁出后未被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聘用,且实际居住在被拆迁人家庭内的家庭成员。
7、被拆迁户家庭中的“轮换工”(国家政策确认)退休人员可纳入被拆迁户家庭应安置人口。
二、被拆迁户的确定
被拆迁户需具有被征地村、社的户籍,且持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和《村镇房屋所有权证》并与被拆迁房屋四至界限一致的,方能确定为一户独立的拆迁户,仅户籍分开不能认定为独立的一户被拆迁户。多子女家庭的被拆迁户,未对房屋产权办理分割登记的,但子女已长大成人,并形成事实分家,房屋独栋,经公示后,可以分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作为房屋权属依据:
1、建设用地许可证;
2、选址意见书原件;
3、建房罚没和税收票据原件
;
4、房屋地契证明。
婚后户口迁移的具体流程: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 报县公安局审批, (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
4、持男方户口簿, 女方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5、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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