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要求每周接走孩子,不接不给抚养费

阿峰

阿峰

不接也得给抚养费,不过处于人道,还是让人家看看孩子比较好

子夜~顺联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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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让他看看吧

陈雁落鱼

陈雁落鱼

你好,大律师网 相关律师依据国家对离婚后子女抚养的规定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对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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