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心想交无胡四海的朋友不管男女
是的现在有学者提议,婚姻法3条出台之前结婚的应该按照老的婚姻法来执行,3条出台之后在结婚的按照新婚姻法在执行,但是目前来说,应该还不是这样,
风调雨顺
你好,婚前的第一套房子没份。儿子自己买的房子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最后两套房子,如果登记在儿子名下,属于儿子个人财产;如果登记在你们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心静如水
1、婚前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产肯定属于他个人财产,儿子婚后买的住房如果是用婚前的存款买的,并且登记为自己的名字,则房产仍然属于个人财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这两套房产都只登记在男方名下,则女方没有产权。
bangjun
你介绍的情况不是很具体明确。先简要解答如下:
你父母在你结婚前为你购买的房屋,通常情况下,你妻子不享有权益。你本人及你父母,在你结婚后购买的房屋,如果登记在你妻子名下或你妻子参与还贷的,通常情况下,你妻子度该房享有一定权益。
【解答的主要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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