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娜
这个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和在谁的名下没有关系,女方有共有权,采纳谢谢
太极八卦
离婚后车位按揭没还清,车位是男方自己名义去银行贷款购买的,没发女方一分钱,女方不能分割车位的产值
陈曦
可以。
[法律依据]
婚后购买的停车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在离婚时应当予以分割。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依法取得的停车位使用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另有约定外,离婚时该停车位使用权一般应当归停车位使用权买卖协议中的买受人享有,并由买受人给予另一方相应的折价补偿。
[示范案例]
“常某诉赵某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案”
一审: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0)朝民初字第13988号
二审: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0)二中民终字第16389号
[案情]
常某与赵某某原系夫妻关系,。2002年12月21日,赵某某与华润公司签订了《华亭嘉园机动车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分期付款)》,约定内容如下:赵某某支付12万7000元取得B2-23号停车位,但并未告知常某,日常由赵某某使用。
2004年4月23日双方自愿离婚并达成协议,常某诉至法院要求:分割B2-23号停车位,由赵某某支付停车位折价款10万元。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综合各种情节,判决赵某某向常某支付车位折价款44380元。
二审法院予以维持。
[裁判要旨]
停车位使用权符合用益物权的属性。该使用权的取得发生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分割时,法院应综合考虑转让款履行情况、停车位的现状以及一方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故意等因素予以酌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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