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名字的房产离婚后

不变的承诺

不变的承诺

法律主观:

离婚后买的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后来复婚,并约定此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婚姻存续期间的某些财产,离婚后不存在婚姻关系了,那购买的房屋即使有两个人的名字,那也是共有财产,不能称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客观: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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