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出轨后抛弃儿子,长达两年之久

翡翠鉴定师

翡翠鉴定师

妻子出轨后抛弃儿子,长达两年之久 不知道你是怎么决定的,如果想要放弃婚姻就快刀斩乱麻。

如果想维持婚姻的,只有找你妻子好好谈一下,看有什么能够解决的办法。

不管怎么样,都不要影响你小孩子的成长。

祝你早日解决问题

抛弃出轨的妻子算是渣男吗

那不算渣男吧

毕竟他的妻子出轨在前

然后离婚的话

这个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妻子出轨抛弃家庭后应受到那些法律制裁

没有法律可以制裁,法院只能判离婚。因为要判她有罪,你举证很困难,她到法庭上来个死不存认,就说和你性格不合,要求离婚。

妈妈抛弃儿子对吗?

绝对错误,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她没有尽到一个监护人的责任;从伦理道德上讲,她又没有尽到一个母亲的责任。

士官出轨抛弃妻子怎么惩罚

如果你有确凿证据。

可以去他单位投诉他。

他要被开除出军队的。

后果很严重。

妻子抛弃儿子与别人私奔生活妻子一方房屋财产。儿子有权享受吗?

我妻子现抛弃刚3岁儿子离家出走与别人生活在一起不归。请问。她与我婚前她父母留下的房屋现被国家征收。以前她母亲归我赡养。现因她女儿走后也自己回带她以前的房子居住。我和我妻子现在都联络不上已经有1年。婚姻还没有解除。请问我可以为我们的孩子要求享受我妻子在我们结婚前她父母留下的房子的搬迁补赏费来作为以后妻子在法律上应尽的养育孩子到成年的费用资金吗?再说她母亲现在不肯把我妻子以前口 头协议说我妻子有继承那房屋财产权。现被征收后的搬迁费。我妻子现没有音信,无法联络到本人。当地社群领导说如果我妻子能回家处理可以为孩子争取得到。可现在妻子联络不上。社群领导说无奈。要我和她母亲协商。求她母亲。看她母亲愿意给孩子留部分财产吗。孩子还太小。难道就不能得到她母亲那份财产权吗?请帮助提供详细法律援助。和宝贵的建议。谢谢

[婚姻]妻子出轨两年,我崩溃之余怎么办

女人的出轨,对男人的伤害是那么大,男人是永远不会原谅的。尤其对那些优秀,有责任感的男人(窝囊的不在其中)。因为有孩子的牵挂,几年感情的存在,他们虽然和我一样首先都是原谅,我相信我并不比他们高明。但在随后的岁月,那道裂痕和阴影,永远将存在,任凭岁月的流逝,永远也抹不平。他们再也无法恢复到原来的状态。
一是,虽然原谅,妻子也不再胡来,但最后婚姻不是无法维持。
二是貌合神离,不再有爱,不再信任,女人会再次出轨,男人会更加疯狂,最后就是子女的这条维系纽带了。 打这些字,我手又在颤抖。

两夫妻婚之中.男方因患喉结核.妻子出轨出走两年.够成遗弃罪吗?

不构成。 一、遗弃罪的概念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二、遗弃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物件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并对家庭成员之间应履行的扶养义务作了规定。有负担能力而拒不履行扶养义务,就侵犯了年老、年幼、患病或者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在家庭中的平等权利。遗弃行为往往给被害人的生命、健康造成威胁,为舆论所不齿,也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
因此,同遗弃的犯罪行为作斗争,有助于造成一个少有所养,老有所依的良好的社会环境,有助于保护妇女、特别是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所谓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是指家庭成员中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人:
(1)因年老、伤残、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
(2)虽有生活来源,但因病、老、伤残,生活不能自理的:
(3)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除了对于具有这类情况的家庭成员外,不发生遗弃的问题。

行为人必须负有扶养义务。 这是构成本罪的前提条件。公民对哪些家庭成员负有扶养义务,是由我国法律的明确规定了的。扶养义务是基于抚养与被抚养、扶养与被扶养以及赡养与被赡养这三种家庭成员之间不同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产生的。

自子女出生就自然开始,是无条件的。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社会所赋与并由国家法律规定的义务,它既是一项社会义务,也是一项法律义务。祖父母对孙子女、外祖父母对外孙子女、兄姐对弟妹的抚养义务,亦是如此,但这种抚养义务的产生必须具备法定的条件。子女有要求父母抚养的权利:在特定条件下,孙子女有要求祖父母抚养的权利,外孙子女有要求外祖父母抚养的权利,弟妹有要求兄姐抚养的权利。对另一方而吉,则有抚养的义务。这种义务指向的必须是未成年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或弟妹,没有独立生活能为的子女亦在此列。

夫妻相互间的扶养义务,是一项无条件的法律义务。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地位是平等的,权利和义务也是完全平等的,任何一方既有抚养对方的义务,也有要求对方抚养的权利,
因此,形成了一种抚养和领受抚养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即狭义的扶养关系。大妻相互间的扶养关系必须是以夫妻关系为前提,是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一种夫妻人身财产关系,一旦这种婚姻关系终止了,那么这种扶养关系亦告终止。

至于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亦是社会所赋予的义务,是国家法律所规定的义务。自父母需要子女赡养之日起,这种义务就是无条件。在一定条件下,孙子女对祖父母、外孙子女对外祖父母、弟妹对兄姐的赡养义务,亦是如此。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在一定条件下,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有抚养孙子女、外孙子女、弟妹的义务,孙子女、外孙子女、弟妹亦有赡养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的义务。但这种义务行使的前提条件是,因年老体弱或多病而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或行动不便,需要人供养、照顾和关怀。

行为人能够负担却拒绝扶养,能够负担,是指有独立的经济能力,并有能够满足本人及子女、老人的最低生活标准(当时当地的标准)外有多余的情况。 行为人是否有能力负担,这就需要司法机关结合其收入、开支情况具体加以认定,这里所谓扶养,如前所述,应从广义上理解,包括长辈对晚辈的抚养,晚辈对长辈的赡养,以及夫妻之间的扶养。具体而言,所谓抚养,是指父母对子女,以及在一定条件下祖父母对孙子女、外祖父母对外孙子女、兄姐对弟妹的生活供养、社会教养以及其它各方面的关怀和帮助。所谓赡养,是指子女对父母,以及在一定条件下孙子女对祖父母、外孙子女对外祖父母、弟妹对兄姐在生活上的供养及精神等方面的照顾和帮助。所谓扶养,是狭义的,专指夫妻之间生活上的供养以及其他各方面的关怀和帮助。“拒绝扶养”即是指行为人拒不履行长辈对晚辈的抚养义务,晚辈对长辈的赡养义务以及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等等。具体表现为不提供扶助、离开被扶养人或把被扶养人置身于自己不能扶养的场所等。在行为内容上,拒绝扶养不仅指不提供经济供应,还包括对生活不能自理者不给予必需的生活照料。“拒绝扶养”从客观方面揭示了本罪表现为不作为的犯罪行为方式,即消极地不履行所负有的扶养义务,如儿女对失去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的父母不承担经济供给义务,子女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父母不予照料等。

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 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著,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只有具备这种条件的人,才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如果在法律上不负有扶养义务,互相间不存在扶养关系,也就不发生遗弃的问题。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法律上的扶养义务是: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相教育的义务;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均与生父母与其子女之间的抚养、赡养义务相同,但是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其生父母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直到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无力扶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根据上述规定,对于法律不负有扶养义务的远亲属拒绝扶养的,不应认为是遗弃行为。但是,按照立法精神和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具有以下情形的,应认为负有抚养的权利义务关系:由法律上不负有抚养义务的人抚养成人的人,对抚养人应负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在长期生活中互相形成的道义上的抚养关系,如老保姆不计较待遇,多年帮助雇主抚育子女、操持家务等,雇用一方言明养其晚年,对于这种赡养扶助关系,应予确认和保护。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应履行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拒绝扶养的动机是各种各样的,如有的把老人视为累赘而遗弃;有的借口已离婚对所生子女不予抚养:有的为创造再婚条件遗弃儿童;有的为了逼迫对方离婚而遗弃妻子或者丈夫等。总之,遗弃者都是出于个人主义极端自私自利思想或者是其他卑鄙动机。

男人都会选择出轨,而抛弃妻子吗

很少男人出轨,而抛妻弃子的出轨男人更少。。。0.1%都不到。要不然社会要大动荡了。。。

毕竟出轨代价太大,大部分男人能够理智控制自己的动物性。。。

出轨幸福是建立在别人的痛苦的基础之上的,就是说你是靠掠夺,抢夺别人的幸福而得到幸福,本来那个幸福不是你的。。。。这种幸福是不真实的,是暂时的,是空中楼阁,是不牢固的。一旦出轨,付出的将是惨烈的代价,对双方小孩,家庭,配偶伤害太大。。。基本让下一代残废了。。。

有得必失,有因就有果。。。出轨爽了,立马痛苦随时随地会来到。。本来这个世界都是如此,非常公平的游戏规则。。。。老在江湖飘,哪有不挨刀的道理,出来混总是要还的。。。。因果关系是维系这个世界运转的基本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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