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法知识紧急求问: 1.身份法律行为的概念、特征及分类 2.我国婚姻法上的身份权

谢大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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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提出了个新名词身份法律行为。还要概念特征和分类。。

身份权是指公民因特定身份而产生的民事权利。也是人身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身份权并非人人都享有。身份权主要包括荣誉权、著作权、发明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等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以及监护权、亲属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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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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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九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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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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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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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概念: 是自然人以亲属身份之取得或丧失为目的之行为,亦即个人将要进入或脱 离某类亲属的身份共同生活关系秩序之行为。换言之,亲属身份行为就是自然人有意识地 引起亲属身份法律后果的行为。


(2)特征: a.亲属身份行为具有非契约的“合同行为”性质。 b.亲属身份行为的意思表示有明显的局限性。 c.亲属身份行为对“行为能力”的界定有特定的规律性。 d.亲属身份行为具有非代理性。 e.亲属身份行为不得附条件或期限。 f.亲属身份行为的无效、撤销的规定主要从主体不适格、意思表示瑕疵,不合 法律的强行性规定和违背公序良俗四个方面进行价值判断和认定。 g.亲属行为具有要式性。


(3)亲属身份行为的分类
1.创设性身份行为与解消性身份行为 所谓身份行为的“创设性”,系指民事主体通过法律行为形成或建立特定身份法律关系 之意。 所谓身份行为的“解消性”,是指民事主体通过法律行为解除、终止或消灭已经存在的 亲属身份关系之意。
2.单独身份行为与共同身份行为 单独身份行为,系指由行为人依单方意思表示而形成或消灭身份关系的法律行为。鉴 于本文对身份行为与身份关系之“纯粹性”的认定,这种单独身份行为,在亲属法理论中只 有针对非婚生子女的任意认领行为。 共同身份行为,系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以创设或解消特定亲属身份为内容的 意思表示行为,其意思表示为复数,且各意思表示内容相同、方向一致;其法效目标为形成 或消灭亲属身份法律关系。
3.依据亲属身份关系的性质不同,又可分为婚姻行为与亲子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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