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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生母与继父离婚后继父不是一定应该承担子女抚养费的。如果生母与继父离婚,且子女不再与继父共同生活的,该子女与继父之间的拟制血亲关系解除,继父无需再承担子女的抚养费。如果子女继续与继父共同生活的,继父应当承担子女的抚养费。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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