邬美清
仍然是有效的。离婚协议经民政局备案之后,就发生了法律效力,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均应当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首先,离婚协议具有强烈的身份关系属性。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因此,解决夫妻财产争议原则上应当优先适用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
其次,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的规定,离婚后,一方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向法院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经审理若未发现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即若双方签订离婚协议时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则该协议合法有效,不得随意撤销。
最后,男、女双方约定解除婚姻关系、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离婚损害赔偿等内容互为前提、互为结果,构成了一个整体。如果允许一方反悔,那么男女双方离婚协议的“整体性”将被破坏。在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且不可逆的情况下如果允许当事人对于财产部分反悔将助长先离婚再恶意占有财产之有违诚实信用的行为。
因此,在离婚后一方想行使任意撤销权单方撤销赠与时亦应取得双方合意,在未征得作为共同共有人的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无权单方撤销赠与。
办理复婚需要什么条件?
复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的行为。复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如果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要求恢复夫妻关系的,说明双方的感情并未完全破裂,或造成离婚的原因已被消除。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允许双方重新确立婚姻关系。对于这种情况,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双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曾有夫妻关系并已按法定程序离婚;
2、离婚后未再婚;
3、自愿恢复夫妻关系。
除了上述三个条件,《民法典》还规定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复婚登记设置任何形式的附加条件。
综上所述是小编对离婚又复婚后之前的离婚协议还有效吗做出的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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