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记忆
赠与的房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需要根据,房产所有权的取得的时间来作出判断。首先,对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取得的受赠财产,一般情况下都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赠与人明确表示了只赠与给夫妻之间的其中一方的话,这项财产就应当被认定为一方所有的个人财产。其次,如果双方在登记结婚之前就已经取得了受赠的财产,或者在离婚之后才取得受赠财产的话,这时候所涉及的财产,也不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主要因为,我国区分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关键就在于,取得财产的时间是否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