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兔
法律主观:
夫妻一方的 婚前财产 ,不因婚姻关系的待续而转化为 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财产永远是个人的。但当事人另外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遵循 共同财产 的处理原则。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 人身损害 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 遗嘱 或者 赠与合同 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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