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离婚调解书什么样子

小小小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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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法院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证不是一样的。离婚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经过调解双方基于离婚达成的协议制作的,记载调解结果的,具有约束力,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而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一般由民政局颁发,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二者适用的离婚手续不同,颁发机关不一样,不可混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十八条

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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