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末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参考资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婷789
你好,如果为同居的关系,则不受法律保护,可以分开,但建议处理好小孩和财产的问题。
纵横法律网-湖北惊天律师事务所-陈爱洲律师
野百合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你属于事实婚姻,你再结婚将涉嫌重婚罪,将有可能被判刑。
上一篇:夫妻女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下一篇:关于离婚问题的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