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婚姻和拐卖妇女区别是什么

陈国卫

陈国卫

买卖婚姻和拐卖妇女的区别是:


1、是否具有欺骗和违背妇女意志的情形不同。


2、收取财物的性质不同。拐卖妇女收取财物具有交易的性质,行为人获取的财物是妇女的身价,且数额较高;而介绍婚姻的,收取的财物具有酬谢的性质。


3、主观目的不同。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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