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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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北京市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1、北京市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如下: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孩子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于男女双方生活,方便生活的原则;


(4)不可以滥用权利原则;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会进行补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后家庭财产分割纠纷怎么处理的

离婚后家庭财产分割产生纠纷的,可以按以下情形处理:


1、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


2、调解解决,在有关组织或中间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自主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3、仲裁解决,纠纷当事人根据纠纷前或者后达成的仲裁协议或合同中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由仲裁机构依法审理,作出裁决,并通过当事人对裁决的自觉履行或由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使纠纷得以解决;


4、诉讼解决,当事人通过上述途径解决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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