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之后,女方出资购房写了前夫和本人两个人的名字,产权女方能收回吗?

Nico

Nico

看出资,如果是你自己出资,那你占大部分,不然你房子过户,还需要对方同意,对方不同意,没办法办理过户。

勿扰

勿扰

您好,需要看具体情况判断。

首先女方可以和男方协商这套房子的产权登记变更事宜,如果男方同意一起去办理去名手续是可以的。如果协商不成则需要诉请法院判决。请问这套房子在购买时有没有一些约定呢?如果有约定的话可以按照当时的约定来看,这套房子有可能是附条件的赠与,条件违背之后女方可能可以收回这套房子,出资的流水可以证明房产实际购买人。但是,如果没有任何约定,法院也可能会认定这套房子写了前夫的名字,是已经完成权利转移的赠与,不可撤销。女方只能诉请分割这套房产的所有权,可能需要支付给男方一定数额的折价款。

如果您有更多问题,欢迎联系我们询问。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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