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
经常有求助者带着对小三的怨恨前来咨询,她们列举小三的种种“恶行”,展示小三层出不穷的招数,同时寄望我们能够提供更高明的招数还击小
三,那是不是真有万试万灵的分离小三招数呢?
“老师,我是实在对她没招了,求求你帮帮我!”
看着声泪俱下的求助人小雅,再浏览一下小雅所提供的资料,就连见多识广的古非老师也不得不承认,小雅老公所出轨的对象是一名很聪明,同时情商高的小
三。
首先,小三非常有耐性。小雅老公跟小三作为同事已经认识了好几年,正式出轨也长达4年之久,每天也是4~6通电话,两人还经常开车去偏僻的地方聊天约会,一起出差时,老公还会把小三的位置订在自己身边。但就是在如此亲密的关系之下,小三还是不急于“逼宫”,只是让两人的感情逐步升温。
其次,小三很擅长维持两人的情感。小三经常在朋友圈里发布“想你”、“爱你”之类的示爱信息,并设置成只有老公可见的状态,从而营造出专属他们两个人的私密空间。
最后,小三很懂得抓住老公的心。尽管出轨4年,但两人却像热恋期的情侣一样无话不说,反观小雅发给老公的信息,老公基本不会回复。老公甚至直接跟小雅说他的心已经不在小雅身上,两人的婚姻早已没了爱情,让小雅的心灵备受打击。
出轨期间,小雅也不是没有努力拆散过他们,但却让小雅成为老公眼中的麻烦,反倒增进了老公与小三之间的感情,让小雅极度绝望。
一再遭受失败打击的小雅,总算意识到光凭自己一个人的能力,完全不是小三的对手。无计可施的小雅于是开始寻求专业力量的帮助,古非老师就是小雅经过千挑万选后找到的。
小三的确很聪明,但也不是没有办法分离,小雅一直以来的失败就在于过份关注如何分离小
三,但真正分离小三的方法不在于老公或小三身上,恰恰就在小雅自己身上。
古非老师通过缜密的分析后得出结论,小雅的问题在于结婚后就放弃了作为女人的独立性,并没有在工作与生活中寻求进一步的成长。反观老公在婚后一直努力工作,在职位得到一次又一次的晋升之后,却发现面对原地踏步的妻子完全没有共同的话题。
为了排解心中的压力,老公只能向相同工作岗位上的同事小三倾诉,久而久之就发生了出轨,而小雅一直只想分离小
三,但又填补不了小三在老公心目中的位置,这才造成了两夫妻如此尴尬的婚姻现状。
厘清问题关键后,古非老师及其背后的缘盾情感团队为小雅制订出一系列的方案,帮助小雅快速成长,找回作为女性的独立与魅力所在,小雅也在古非老师的情绪管理课上学会了不要再把心思放在老公与小三身上,转而思考如何提升自我,如何装扮自己,从而让自己以一名成熟女人的全新身份面对老公
小雅的转变很大,她不但找回了作为女性的魅力与自信,还收获到同事们的刮目相看,与之相对应的就是老公对小雅的态度,不但两人的沟通变得更多,老公还经常夸小雅的成熟大方,两人的关系迅速升温,相处融洽,小三自然也消失不见了。
h.鲤
在现实生活男方有婚外情是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而女方发现有婚外情的时候,往往会找小三出气,殴打小三情形是非常普遍的,那么打小三怎么判刑?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小三进行殴打时,如果造成小三出现轻伤以上人身损害的就会构成故意伤害罪,怎么判刑要依据伤情而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马邦正
原配打小三依旧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扩展资料:
原配打小三被判刑案例
案例
一:2015年5月17日12时许,林某某发现其丈夫出轨,愤怒伤心,当街殴打“小三”致轻伤二级,福建某某法院依法判处林某某拘役4个月。
案例
二:2012年6月28日22时许,江苏籍女子李某及其女儿为维护自己在离婚财产分割方面的利益,赶到滁州,强行闯入丈夫张某承租的出租房内,将张某及其现任女友强行控制,并在现场进行摄像,两名被害人当时皆为赤身裸体。后张某报警。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等人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其中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案例
三:连云港一男子陈某与徐某某长期保持婚外情并育有一子,2014年带回家过年,妻子骆某看到后与“小三”争吵并发生肢体冲突,围观的陈某不仅没劝架,尽然帮“小三”打自己的妻子,并用开水将妻子下肢烫伤。
最后,陈某因重婚罪被判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小三以重婚和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
参考资料:
参考资料:
xy真真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原配在发现丈夫婚外情后,出于报复或被激怒选择当众殴打或侮辱小
三。虽说小三插足他人婚姻属实可恶,但不懂法的原配们很可能会因此举动,将自己的身份由受害方转为被告方,因为小三插足的行为只是违背了道德底线,而原配打人的行为却违反了法律底线!
但不得不说,道德违背起来有时还真是没有下限。我曾经办过一个案子,我是女方的代理律师。女方老公在婚内多次出轨,且都是无缝衔接。最可恨的是,最后一个小三还不小四就住在她们家隔壁楼。偏偏这小三也不是个“省油灯”,时不时就去原配家附近遛弯,假装被看到。在原配发现了老公和小三的事情后,小三更猖獗的跟原配说:你知道我们俩在一起多少年了吗?他给我买过包买过衣服,对我可好了……给原配气了个倒撅,发誓绝对不让他们好过!
但所幸这位原配是理智的,她所谓的“不让他们好过”并不是当街大骂小
三,也不是跑去小三和老公的单位作闹,而是在发现了丈夫的婚外情后立刻来咨询了我。在咨询时,我说,你的做法远比我之前遇到过的至少60% 的原配都更理智和稳妥些。她说,自己是个心很软的人,如果不是小三真的太过分,也许还迈不过离婚这个坎。但即便被小三这样挑衅,她也做不到当众大闹,太滑稽、太丢人了……
感情所剩无几,能争取的就只有利益。为了帮她尽可能多地争取,我们在证据搜集上下了很多功夫,并在法庭上一一呈现给法官。最终为她争取一审判离、2套房产和孩子抚养权,也算是彻底为她争回了该有的一切,包括尊严。反观男方,在基本不剩什么财产的情况下,嚣张的小三还能陪伴他多久就不得而知了……
很多原配当事人在发觉丈夫婚外情时,怒发冲冠,往往会做出很多“不得体”的举动,这样做不仅挽回不了丈夫的心,反而会将自己置于一个非常不利的位置。那么,小三到底该怎么“治”才解气?戳视频来看看我给大家总结的
当自己的婚姻被小三介入,很多女性第一反应是天塌了一样,随着心理防线的逐渐崩溃,甚至会作出许多过激的举动,这时候不仅挽回不了婚姻,反而会将老公亲手推离自己身边。崩溃过后,我认为大家最应该认真思考的是,这段婚姻还有没有继续的必要。如果选择修复,那就想想如何经营婚姻、过好今后的生活;如果选择离婚,那就尽快抉择,多为自己争取利益。
最可怕也最痛苦的是,徘徊在两者之间,既过不好,又离不了。聪明的女人,要会做婚姻中的“加减法”,才能越过越幸福。
冉颜红
原配打小三依旧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蔡清凤
一般伤情不重均不算犯罪 但属于违法
如果轻微伤(掉1个牙)以上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
红红
不重就没关系,但是打小三也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赏百花缘
所有的公民受法律的保护,任何人没有权利殴打他人,如果有证据证明他破坏了你的家庭,你可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来解决,你可能会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千万不要做违法的事情随意殴打他人,打人没有白打的,如果给人造成一定的伤害的话,你是要负刑事责任的,到时候既赔钱又坐牢,你觉得值吗?
HYQ是清
中国法律是你制定的吗 这话好狂妄啊 你胆子大可以试试 你要不怕倾家荡产或者家破人亡可以尝试一下 你该不会觉得在中国犯罪不需要成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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