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女儿该判给谁

*微雨燕双飛*

*微雨燕双飛*

法律分析: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判决时通常会考虑以下因素:(一)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二)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三)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梁海滨

梁海滨

法律分析:法院一般会做出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的抚养权的判决。会从生育能力、经济收入、文化水平、工作性质、生活习惯、生活环境等方面综合考虑。但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判决给女方。八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会优先考虑孩子的意愿。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
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五条 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
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林瑶

林瑶

【法律分析】

夫妻离婚女儿判给最有利于女儿成长的一方,离婚一般女儿判给最有利于女儿成长的一方。即女儿不足两周岁,一般归女方抚养,已满两周岁,由父母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修行

修行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判决时通常会考虑以下因素(一)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二)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三)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双全 mosse

双全 mosse

夫妻离婚女儿抚养权的判决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更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根据双方经济情况、生活条件、教育水平等综合判定的。如果一方有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情形,则不利于争取孩子抚养权。一般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两周岁以上的,以更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进行判决。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凤凰俊鸟

凤凰俊鸟

夫妻离婚女儿判给哪一方要看女儿当时的年龄,夫妻双方经济收入,重要的是看女儿个人意愿。法院一般会支持十八岁之前女儿跟着母亲,但是如果女方无经济收入的话,无法保障女儿正常生活来源的,可能要判给有经济收入的父亲。其实不管判给哪一方,受伤的还是孩子,建议各自思考一下各自的问题,重新审视自己的问题,不去选择离婚,把生活重新过下去,让孩子有一个美满幸福的家。

จุ๊บﺭ祝福你ﺭ神

จุ๊บﺭ祝福你ﺭ神

夫妻离婚,女儿该判给谁?那这就要看你的女儿年龄有多大了,如果你的女儿在哺乳期的话,那是一定要判给女方的,如果你的女儿再十来岁的话,那是要征求女儿的意见呢,因为毕竟女儿有选择的权利,如果是夫妻,双方都要争夺孩子的抚养权,那就要看谁的能力大,这就要判给谁?不是说谁想要就给谁看,谁有这个经济能力?这个孩子会判给谁的?这就要看你的女儿,年龄的大小

沉寂的心

沉寂的心

夫妻离婚,女儿该判给谁两方都可以的,只是要看小孩的大小,如果小孩子很小的话,基本上是判给女方的,如果大一点的话,一般都是判给男方的当然这个也是看每个父母自己的选择了还有女儿的选择。

好人

好人

夫妻离婚,女儿该判给谁,一般情况下发展,在判离婚案的时候要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还要考虑孩子的大小,一般孩子比较小的正常情况下一般情况下都是判给母亲的,比较多一点作为父亲的那抚养费。

清风叙来

清风叙来

关于夫妻离婚女儿该判给谁?我认为夫妻离婚。女儿判给谁要看女儿是多大年龄,如果是哺乳期,必须判给母亲。如果是。二致。13岁。就要看谁有抚养能力更强一些就判给谁?如果是。18岁以后那么就是看自己的选择女儿自己的选择。

今生缘

今生缘

夫妻离婚,女儿该判给谁?这要看他的女儿多大。如果太小的话应该判给女方。如果孩子大了,那就听孩子自己的意愿,他想跟谁就判给谁。

张铨

张铨

如果女儿是0-2岁的话一般是判给母亲的,特殊情况除外,但是如果女儿已经大了,那就要看双方的条件及意愿了!

無憂

無憂

夫妻两个人离婚的话,孩子最好是跟着家庭富裕的那一方或者是直接给母亲。

•﹏•文

•﹏•文

这个要看具体情况而定了,比如夫妻双方的收入,还有一个就是女儿多大如果孩子还很小的话基本上都是判给女方的。

五阿哥

五阿哥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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