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你
你们的协议,就是去掉你的名字,换来的就是你的居住权,所以,除非赶你走,否则你没有补偿
荣辱不惊去留无意
根据当初的约定处理,如果离婚时就约定好了女方不享有房屋的产权,但享有居住权,则男方要求变更房屋产权人也是合理的,只是变更后女方的居住权可能会得不到保障,一旦房屋变更为男方单独所有,男方卖掉房屋的话,则对女方的居住权是有一定风险的。
双方可以对当初的约定予以变更,女方有权要求男方给予相应的补偿。
女方也可以放弃房屋的使用权,由男方支付一定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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