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z
Q:女儿到多大年龄可以继承和分割父亲的财产?
A:继承分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无论哪1种,都是以被继承人(你朋友)的死亡(或者被法院宣告死亡)为开始条件.简单的说,只要你朋友活着,不发生继承问题!
Q:是否妻子也能分配他的财产?又是任何分配的?
A:离婚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你朋友只是口头协议,并没有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所以,你朋友和她妻子,在法律上,仍然是夫妻.现在主要需要分的是婚前财产和夫妻共有财产,结婚前,你朋友就已经拥有的财产是他的个人财产,即使离婚也归于你朋友.而共有财产原则上,在离婚时是夫妻双方折价后平均分配.如有协议,或者其他导致婚姻破裂的过错方责任,就不详细说了,因为你的提问本身就很含糊,只能到这里!
老顽
何喵喵
妻子只要离婚,就可以对夫妻财产进行分割,什么时候离,什么时候分割。
至于女儿想分父亲财产,除非父亲明确表示赠送给她,或者父亲死亡她继承。什么年纪都可以。
波
没有办理离婚登记仍然是配偶的,继承是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踩开始的 。
张娟
两个问题:一个是继承,一个是夫妻财产分割。
一、继承是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的法律实施。你的朋友应该没有逝世,所以不发生继承的问题。如果发生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且发生在被继承人离婚之前,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顺序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此外,我国《继承法》第12条还规定,丧失配偶的儿媳对公婆、丧失配偶的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与被继承人的子女、配偶、父母一起,共同继承死者的遗产。”
也就是说,如果你的朋友没有离婚,他死后,应当先由他的妻子继承财产,他的妻子死后子女才可以从他母亲那里继承财产。而继承人没有行为能力、年龄等限制。
二、夫妻财产分割是发生在离婚的时候,要出现离婚的情况。你的朋友还没有离婚,所以不发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
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需要分割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法。
3、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
4、给予补偿的原则法。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法。”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法。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法。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法。《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的归个人所有,属婚后共同财产的应当对半分,但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按上述规定分割。
还有一点,夫妻分居两年以上也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
最后还是建议去找正规律师咨询,必要时邀请律师代理。花点钱放心。
水平有限,如有不足敬请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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