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烨
法律主观:
新婚姻法下房产归属问题 1.先分清房产是婚前还是婚后 政策播报:根据婚姻法17、18条规定,婚前取得财产为个人财产,婚后取得为 夫妻共同财产 ,区别在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是万一 离婚 的话是要分对方一半的,即使当初对方没在房子上花一分钱。 所以说,如果婚前就置备好了房子,那么 房产证 上写了谁的名字,就属于谁。举个例子,小明和如花结婚了。小明结婚前就自己出钱全款买了房,那么如花和小明结婚后,房子是没如花的份的(除非小明去 公证 处公证这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小明是在和如花结婚后才自己出钱全款买了房,根据新规定,若 办理房产证 时,双方都在场,而且如花当场签字,那么就算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了。 新婚姻是如此现实,谁出钱就算谁的。所以,姑娘们啊,别以为找个房爷就衣食无忧啦。人家有再多房子也不关你的事……所以学会经济独立很有必要! 2.父母出资买房,算谁的? 由于自身财力不足,很多家庭都是靠父母帮忙买的房,那么这种情况下,房子怎么算呢? 政策播报:婚姻法第二十二条指出: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是赠与双方的。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举个例子,小明和如花结婚了。如果小明父母在婚前就出全资买房,也没有明确表示房屋是赠与夫妻二人,那么房子是没有如花份的。但是!!!如果是婚后小明父母全资买房,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予小明一人的话,房子是赠予夫妻二人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是不是觉得很绕很晕。其实说白了,就在于婚前婚后的差别。婚前爸妈给的就是个人的,婚后爸妈给的就是夫妻的,除了特别声明的情况。 3.谈个恋爱就能敲诈房子? 如果还没结婚,只是恋爱期间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分手后如何处置呢? 举个例子,小明和小花在一次相亲中相识,两人一见如故,打算近期结婚,在谈恋爱期间,他们打算先一起买套房子。并且,小明名下并没有房产,所以小花就同意以小明的名义买房,这样就可以享受 首套房 的 贷款 政策。但是好景不长,小明和小花相处后两个人因为性格不合,打算分手。那么问题来了,房贷是两人一起还的,但房本上只有小明的名字。小明特别不厚道地想私吞了小花之前还贷的那部分钱,硬要说是小花在恋爱期间赠予给自己的,小花肿么办呢? 别担心!法律的眼睛是雪亮的,虽然小明和小花之前并没有书面约定,但存在婚前共同购房协议。所以即使以小明名义购房,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协议依然有效。小明和小花终止共同购房,实际是对共同购房协议的解除,小花是可以要求小明返还自己支付的房款的。 4.婚后共还贷,增值房产咋分 还是房子太贵闹出的问题。很多家庭选择婚前由男方付首付,婚后两人再一起还贷。好不容易还清贷了,却要分道扬镳。不过房子的价钱可不是一成不变的,涨价了,房产的增值部分怎么分呢? 政策播报:《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 买卖合同 ,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 银行贷款 ,婚后用 夫妻财产 还贷, 不动产登记 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双方当事人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其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小伙伴们看完这一大段肯定眼晕了吧,其实说白了就是,谁付的首付,房子就归谁,另一方则可以获得与当年还贷支出相应比例的现金,增值部分也是根据双方婚后的还款比例来分割的。 有不少姑娘一定想,老公婚前买的房,婚后她参与还贷,觉得很不甘心。其实不要紧,只要参与了还贷在离婚时就可以拿到还贷部分和增值的一部分。 5.婚前买房婚后领房本,咋算? 如果婚前就全款买了房,但房产证确是结婚后才领的,那么这套房子算 婚前财产 还是 婚后财产 呢? 判断房屋所有权,不仅仅是看获取产权证的时间,更重要的是何时、何人支付的购房款,因为支付购房款是取得房屋产权的实质要件,领取房产证只是取得房屋产权的形式要件。当然,对于婚前以及婚前的财产,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来约定归谁所有,但如果没有约定,依然是谁付钱,就归谁。就算结婚后才拿到的房产证,也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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