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鲤
一、 离婚 女方需要退 彩礼 吗 对于彩礼是否可以返还,以往的司法解释较为笼统,大概处理原则是礼金是附条件赠与。如果双方 结婚 时间尚短,可以“酌情”返还,如果结婚时间已较长,则返还的可能性不大了。具体来说: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婚姻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 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要求返还的财产确属彩礼 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 对彩礼的含义有着严格的限制,而并非任何的赠与都可称之为彩礼。“彩礼”,具有严格的针对性,必须是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为了最终缔结婚姻关系,不得已而为给付的,其具有明显的风俗性。
二、离婚时返还彩礼要注意什么
1、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情形,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另外对该条中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的情形,应做限制性的解释。该情形是指给付彩礼的一方婚前举债给付、婚后无经济来源偿还 债务 的,或者是婚前用家庭财产给付、婚后无固定经济来源、依靠自己的力量无法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确定“生活困难” 需根据给付彩礼的数额、给付人的生活来源、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目前可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合理确定。
2、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三)项所规定“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但是已经共同生活两年以上、生育子女或者所送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一般不予支持。又分为三种情况: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 同居 生活两年以上。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3)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 就司法实践中如何掌握第三种情况作以下几点说明:首先要求“确已”用于共同生活。这就要求接受彩礼的一方,要提供确实充分的 证据 加以证实,避免依此为借口拒绝返还彩礼;其次女方在“结婚”前购买的嫁妆,双方共同使用,不能视为用于共同生活。因为女方的嫁妆是其“婚前”财产,在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男方也有其 婚前财产 用于共同生活,都不能使用该项规定;另外,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 返还彩礼的时候首先需要区分该笔财产是否属于彩礼,着重同婚前赠与相区别。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诉请返还彩礼的条件,应当首先根据双方或收受钱款一方所在地的当地实际及个案情况,确定是否存在必须给付彩礼方能缔结婚姻关系的风俗习惯,否则只能按照赠与进行处理。 结婚由男方给彩礼给女方,这可以说是很多地区比较流行的风俗。而在双方很快离婚的情况下,往往男方家又会要求女方退还彩礼。而这样是诉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还要看实际情况是否符合了规定的情形。当然,有些时候虽然支持返还彩礼,不过实际可能也不会全数返还给男方,毕竟双方还是结婚生活了一段时间的。
冯姐
(一) 离婚 女方需要退 彩礼 吗? 彩礼是我们国人 结婚 时的一种旧时风俗,沿续至今,现在很多地方,特别是农村跟大部份较富庶的城市还存在着结婚时给彩礼的这一风俗习惯,在结婚时男方给女方的婚礼聘金,做为迎娶女方的聘礼,也就是日常我们常说的彩礼。 在法律对于男女双方解释婚姻关系时,要求女方退回结婚时所收取的彩礼的规定,除了法律上有相关规定外,同时还要结合男女双方当地的风俗来加以考虑处理;其实按照法律条文规定,一般情况下女方是可以不退回彩礼的,但如果男女双方解除夫妻关系时存在以下几点情况的,综合考虑还是可以退回彩礼。
一、男方给了女方彩礼后,双方没有去相关部门进行夫妻关系的合法登记,只是按照惯例办了婚礼仪式,这种情况下,如果男女双方感情不和要解除夫妻关系,男方要求退回彩礼,女方礼应退回结婚当时所收的彩礼;如果两人是有进行 结婚登记 的,这时男方要求女方退彩礼的情况下,女方可以不退回。
二、男方给了彩礼后,男女双方间的夫妻关系法律的认可,但日常生活中双方却没有彼此生活在一起,也就是说,男女双方只是法律形式上的夫妻,但却没有一起生活,互相照顾、扶持的实质生活经历,这种现状下男方要女方退回彩礼的,女方不可以回绝。
三、在结婚前男方给了彩礼后,致使自己的生活陷入困难的,这种困难的意思是指男方给了彩礼后,靠自己的劳动无法正常维持自己或家里的正常最低生活支出,跟给付彩礼前的生活成了巨大的差距,此种情况属于比较特殊的,所以此时如果男方提出退回彩礼,女方也应该退还。 (二)法律规定 《 民法典 》(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四十二条6868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 。 禁止 家庭暴力 。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6868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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