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ver Say Never
如果在离婚诉讼期间,女方已经擅自带走了男方的证件、房子钥匙等重要物品,男方需要及时采取措施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建议与女方协商,尽量沟通解决问题。如果无法得到女方的配合,可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请求法律帮助。警方有权对所涉及的财产和物品进行查封,以保证其中主管法院享有权利的物品得到保护。男方还可以请律师协助,代理自己的权益,向法院申请相应的救济措施,如申请临时财产保护令。在申请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程序,并注意保持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乔俊霞
根据《婚姻法》规定:男生的法定结婚年龄是22周岁,如果年龄不满22周岁,婚姻登记部门是不办理结婚登记的,即使结了婚也是属于无效婚姻,即如果由于年龄有误、造假等原因提前结婚了,婚姻也是无效的。
如果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而举办了婚礼,婚姻关系法律上是不予认可的。
资料拓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高山流水
如果男方起诉离婚期间,女方擅自带走了所以证件、房子钥匙等,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来取回自己的财产:
1.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即通过律师申请司法保护措施,如财产保全、强制执行等,以便执行法律裁决。
2.协商解决,先通过沟通协商方式,试图争取女方归还自己的财产,并签署协议,保留相关证据。
3.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认为女方的行为已经涉及刑事犯罪,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与法庭和公安机关协调和配合。
在取回财产的过程中,男方要保持冷静和耐心,并尽可能地与女方和解和妥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过度情绪化和激烈行为,从而更好地应对复杂的婚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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