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
一般情况下,婚前所得为婚前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莫
1.按法律规定,房屋产权以房产证登记为准。
2.如果是婚前买房,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但离婚时,共同还贷的部分,应由所有人按市场价结合还贷金额占房价的比例来进行补偿。
3.如果婚前就登记成两人名字,或者婚后加入另一人名字,则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是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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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人
婚前和婚后的界定就是,没有领结婚证之前,各自属于自己的财产,一旦领完结婚证,两者的收入等都将看做共同财产。男方付的首付,可看做是男方的财产,但是男方要对婚后女方共同还贷进行补偿。
*微雨燕双飛*
按你说的情况,房屋产权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双方共同还贷,若届时离婚的话,产权仍归男方所有,但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地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增值部分则应由双方共同补偿与分割。即女方还贷部分由得房的男方归还,增值部分由双方共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