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珍
法律主观:
婚前签订的离婚协议在起诉离婚时是无效的。
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五十八条,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一般来说,离婚协议是以离婚为前提而生效的协议,结婚之前签订的离婚协议自然不是办理离婚登记时的协议,所以,协议离婚时对双方是可以反悔的。如果一方起诉离婚,要求按照婚前签订的离婚协议进行处理,法院不会认可该协议的效力,会依法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进行处理。
所以,为了最大程度保证协商的有效性,建议大家一定要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再签订离婚协议。如果是婚内要签协议,也一定要明白协议的性质应该是婚内财产约定协议或者婚内子女抚养协议,而不是离婚协议。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