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主贷人是我离婚了怎么办

留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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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主贷人是当事人,离婚了具体情况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主贷人和次贷人离婚后只要夫妻双方就房产分割达成离婚协议而变更主贷人,银行一般会同意,并配合办理贷款合同变更手续;


2、有些夫妻贷款周期较长,比如30年还贷期间,并且每个月还贷额较高,比如4000元以上,而变更后的还贷人每月工资收入不足贷款金额的两倍,银行一般不会同意变更主贷人,除非当事人另行提供担保人或采取其他担保措施。因此,夫妻在协议分割房产前要注意银行对变更主贷人是否同意;


3、在办理银行贷款变更手续时,银行一般会严格要求当事人双方到场,一方到场银行会拒绝办理变更手续。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到场,可以委托代理人(包括律师)委托办理变更手续,相关委托书必须办理公证。


4、即使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另一方也可作为住房贷款的“共同贷款人”。如果双方是在结婚期间购买的房屋。双方在银行进行的房屋贷款有记录主贷人和次贷人,双方如离婚后可进行协商将房屋过户给一方由其进行房屋的剩余贷款的清偿,当然房屋的所有权也随之变更。

离婚财产分割房子主贷人是我如何分割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boya 小宝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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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主贷人是当事人,离婚了具体情况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主贷人和次贷人离婚后只要夫妻双方就房产分割达成离婚协议而变更主贷人,银行一般会同意,并配合办理贷款合同变更手续;


2、有些夫妻贷款周期较长,比如30年还贷期间,并且每个月还贷额较高,比如4000元以上,而变更后的还贷人每月工资收入不足贷款金额的两倍,银行一般不会同意变更主贷人,除非当事人另行提供担保人或采取其他担保措施。
因此,夫妻在协议分割房产前要注意银行对变更主贷人是否同意;


3、在办理银行贷款变更手续时,银行一般会严格要求当事人双方到场,一方到场银行会拒绝办理变更手续。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到场,可以委托代理人(包括律师)委托办理变更手续,相关委托书必须办理公证。

即使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另一方也可作为住房贷款的“共同贷款人”。

如果双方是在结婚期间购买的房屋。双方在银行进行的房屋贷款有记录主贷人和次贷人,双方如离婚后可进行协商将房屋过户给一方由其进行房屋的剩余贷款的清偿,当然房屋的所有权也随之变更。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阿香

阿香

主贷人和次贷人离婚后只要夫妻双方就房产分割达成离婚协议而变更主贷人,银行一般会同意,并配合办理贷款合同变更手续;

有些夫妻贷款周期较长,比如30年还贷期间,并且每个月还贷额较高,比如4000元以上,而变更后的还贷人每月工资收入不足贷款金额的两倍,银行一般不会同意变更主贷人,除非当事人另行提供担保人或采取其他担保措施。
因此,夫妻在协议分割房产前要注意银行对变更主贷人是否同意;

在办理银行贷款变更手续时,银行一般会严格要求当事人双方到场,一方到场银行会拒绝办理变更手续。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到场,可以委托代理人(包括律师)委托办理变更手续,相关委托书必须办理公证。

拓展资料

一、“主贷款人”的定义

“主贷款人”指的是借款主体人,即贷款的主要负责人,通常来说,房贷都是从贷款人中的储蓄卡中扣除。

“共同贷款人”也叫做“参贷人”,其首先要求“贷款人”需是直系亲属,即需要是夫妻、子女、父母关系。同时,还必须是住房贷款抵押物的房产所有者之一。不过,对于夫妻而言,即使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另一方也可作为住房贷款的“共同贷款人”。


二、为什么要选择一个“主贷人”?

因为这将直接关系到以后的还款。
因此,当夫妻二人共同去贷款的时,银行都要求贷款人购买一项住房抵押贷款综合保险。这项综合保险涵盖了两个方面:


1、财产损失保险

当抵押的房产出现规定范围内的财产损失,例如火灾、暴风雨、坍塌等,保险公司将承担财产的损失。


2、还贷保证责任险

这项保险主要是为了保护“主贷人”,如果贷款人在还款期间发生意外导致死亡或伤残时,保险公司也将承担剩余的还贷责任。

但有些人会说,贷款合同上没有自己的名字,房子是否就与自己无关?是否参与还贷财产都不属于自己?答案是否定的。这属于婚后夫妻取得的共同财产,婚后他们的债务也是共同债务。无论是否是“主贷人”,是否共同申请了住房贷款,他都有偿还住房贷款的义务。

大多数银行规定,在我国个人贷款的年龄限制是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如果其中一方的年龄较大,那么在办理时可能会超出银行规定年限。因为在我国,无论是商贷还是公积金贷款,较高贷款年限均为30年,而大多数银行的规定是,借款人的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70岁。

叶南来

叶南来

房子主贷人是当事人,离婚了具体情况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主贷人和次贷人离婚后只要夫妻双方就房产分割达成离婚协议而变更主贷人,银行一般会同意,并配合办理贷款合同变更手续;


2、有些夫妻贷款周期较长,比如30年还贷期间,并且每个月还贷额较高,比如4000元以上,而变更后的还贷人每月工资收入不足贷款金额的两倍,银行一般不会同意变更主贷人,除非当事人另行提供担保人或采取其他担保措施。
因此,夫妻在协议分割房产前要注意银行对变更主贷人是否同意;


3、在办理银行贷款变更手续时,银行一般会严格要求当事人双方到场,一方到场银行会拒绝办理变更手续。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到场,可以委托代理人(包括律师)委托办理变更手续,相关委托书必须办理公证。


4、即使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另一方也可作为住房贷款的“共同贷款人”。如果双方是在结婚期间购买的房屋。双方在银行进行的房屋贷款有记录主贷人和次贷人,双方如离婚后可进行协商将房屋过户给一方由其进行房屋的剩余贷款的清偿,当然房屋的所有权也随之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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