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是我
不好说,有的省宽有的省紧,像你这样的情况在江苏省就没问题,但是在湖北要看当地部门了。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再婚的夫妻,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并丧偶,另一方无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第十九条规定:经批准生育第二个子女或者再生育一个子女的,生育间隔期必须在四年以上;女方年龄超过二十八周岁的,不受生育间隔期规定限制。
第三十三条 第(二)款:农村村民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度农村村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三)款: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但未达到法定间隔期生育的,每提前一年,征收当事人双方各500元社会抚养费,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你看看是不是符合政策。
高丰
应该可以!
恋亲恩
可以生的
文
生吧,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