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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的是不是现役军人?我国《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看那两位的年龄,如果是军人,应该是军官了吧。如果男女双方都是军人,按一般离婚规定处理。如果男方是军人,女方不是,女方提出离婚需征得男方同意。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认为军人有“重大过错”:
1.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重婚或与他人同居、通奸以及其他严重违背一夫一妻的行为的;
3.有赌博、吸毒、酗酒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无法共同生活的。
4.婚前隐瞒了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生理疾病,婚后经治不愈,难以共同生活的。
5.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6.其他严重损害夫妻感情的行为。
二、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关于诉讼离婚的法定理由有: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夫妻因感情不和长期分居,没有共同生活,互不履行夫妻义务,夫妻关系实际上已名存实亡,是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志之
一。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已连续两年以上与家庭断绝通讯联系,下落不明满两年的,被法院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如果感情已破裂,调解无效才会判决准予离婚。
三、总之如果老两口的感情确实破裂,可以提起离婚诉讼。但是如果不是什么大事情,我觉得大家还是座下来,好好谈一谈。这么多年的感情了,有什么问题不能解决?是说离就离的事吗?
PS:如果真的想离,可以请专业律师作为民事代理人,因为离婚还要涉及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
不变的承诺
两年,两年只是一个象征,需要提供诉讼材料通过诉讼离婚的手段来实行
吕清龙灬
分居满两年是法定感情破裂的情形之
一,具有此情形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
@七色彩霞
不是判离 只是分居二年离婚条件参考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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