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文明
办理结婚登记,是需要男女双方都要到场签字的,有一方不到场是不能办理的,你提到别人代领是不可能的,婚姻登记处不可能给办,真是给办结婚证了,你可以起诉婚姻登记处,讨个说法!
浮云
当然不可以了,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如果可以带领不都乱了吗?
结婚领证这么大的事,非亲自去不可!
子夜~顺联动力
不可以
在没有当事人的同意
是不可以的
这是违法的
张嘉喻
不可以了,带领是违法的 。
心雨
问:谢某(男)与赵某(女)恋爱期间外出打工并同居生活,因在家乡的父母抱孙心切,于是赵某出具了一份委托书,委托其父母同谢某领取了结婚证。后由于双方关系恶化,赵某请求离婚,谢某拒绝。赵某遂提出,自己委托父母代领结婚证的行为无效,婚姻关系亦无效。但谢某认为,委托父母代领结婚证,是赵某的真实意思表示,结婚证应当合法有效。
请问,男女双方自愿委托父母代领结婚证的行为是否有效?
答:首先应肯定的是,委托他人代领结婚证的行为是违法的。一方面,结婚是一种必须由本人实施的、不能代理的法律行为。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不能代理的法律行为有三种:具有人身依附性质的法律行为;内容违法的行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而谢某与赵某的婚姻正是一种具有人身依附性质的法律行为,因而不能代理。此类行为还包括订立收养合同,订立遗嘱,接受、放弃继承或遗赠等。
另一方面,《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也明确指出:“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上述规定是关于结婚程序的规定,即法律规定的男女双方建立婚姻关系所必经的唯一程序。“必须”或“应当”的表述表明,无论任何情况,都不可以用任何方式委托、代替。谢某与赵某虽符合法定的结婚条件、赵某也是基于完全自愿而出具委托书,但毕竟没有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属违法办证,只能作为同居关系对待。
故此,谢某与赵某的婚姻是无效的,赵某可以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撤销他们的结婚证。
>>>更多关于结婚证 点击查看
下一篇:我有权独自处分夫妻共有房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