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叙来
女方依法享有继承权。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婚后一方死亡,如果有遗嘱且遗嘱有效的情况下,按遗嘱上载明的内容继承;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由其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