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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名字已经上产证了就可以主张享有产权份额,这一点已经无法回避了,但是份额的多少作为男方是可以争取的,而且从你说的情况,女方索要一半的产权本律师认为不合理
山凤
在离婚诉讼中,如果这个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话,那必须会被分割掉,如果一方想取得房屋所有权,那就要支付相应的对价给对方。如果双方都想取得房屋所有权,那么应当进行相互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取得房屋所有权,那么法院可以将这个房屋进行拍卖变卖,将所得价款进行平分。因此如果你不想这套房屋被卖掉,那就应当给对方足够的补偿,由你取得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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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要看您选择的是哪一种离婚方式,如果是协议离婚,您想要房子的话您可以跟对方协商房子归您,您给对方支付房屋折价款甚至不支付折价款都是可以的,只要是你们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就可以。如果是诉讼离婚,且双方对房产处理有争议的话,那么,男方若不想要房子,可主张该房屋的所有权归女方,由女方向男方支付房屋折价款,女方同理。若双方均想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可以由双方竞价取得,双方均不要房屋所有权的,可以申请法院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离婚时尚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并且双方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很可能不会对房屋的所有权进行处理,双方可以在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之后再另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六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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