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鹏
您好!
如果是婚前全款买的房,婚后没有加对方的名字,那么离婚以后就属于当时买房方的
望采纳,谢谢
至善若水
根据《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2、一方的婚前财产;
3、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5、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前财产的界定时间为双方结婚登记之日,结婚登记前双方分别所有的财产归一方所有,结婚登记日后一方单独获得或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特别约定外,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这样规定的目的在于简化财产关系,便于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作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财产分割时是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
所以婚前一方买的房子,是属于个人财产,归婚前购房的一方,不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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