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勃羽
首先回答,智障残疾人和正常人结婚有法律效应吗?
这要分两种情况分析:
1、一种情况是,你们已经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办理了结婚证,那么你们的婚姻是有效的;
2、另一种情况是,虽然你们已经领取了结婚证,但此结婚证是在当事人一方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做出的,如有人以某一方的或是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来实现让你们双方结婚的目的,受胁迫一方本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你们之间的婚姻关系。如果法院在审理后依法确认撤销你们婚姻关系的,那么你们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你们共同生活这段时间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你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
其次回答,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权问题?
如果你们已经登记结婚,他/她的父母过世后,按顺序是由配偶担任监护人,如配偶没有监护能力的,按法律规定的顺序由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根据你的描述可以推断他/她是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担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配偶、父母和子女、其他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以上需要有监护能力的人按此顺序担任监护人。【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二十一条__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民法典》第二十二条__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第二十三条__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__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民法典》第二十九条__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十八条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所称的“胁迫”。
____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二十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所规定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是指无效婚姻或者可撤销婚姻在依法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
@Sm i l e.
我认为智障残疾人跟正常人结婚如果是自愿的还是有法律效应的,而父母老后的监护人应该就是配偶了
君莫笑
智障残疾人和正常人结婚肯定起法律效应,只要登记了就受法律保护,监护人父母可以改为妻子
英子
残障人士和正常人结婚的情况下,在父母其实侯他的监护人应该是他的配偶,而不是他的哥哥。因为配偶和他是一家人。
闫良
这个问题这么简单还用问吗,未结婚之前是父母,结婚之后当然是她的老公,知道吗
微微一笑很倾城
这个我觉得是受婚姻保护的,因为你已经跟他结婚了,已经有领证了,所以这种情况应该是正常的,你如何证明他领证之前的实质上的有什么残疾证什么之类的吗?我觉得这种情况已经结婚了那就考虑好吧
陌上花开
凡在民政登记结婚具有法律保障,结婚后配偶为监护人,其他为亲属。
武文杰
应该是配偶吧,
可以咨询一下民政局的
44℃
你好,如果是重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男方未满二十二周岁、女方未满二十周岁的婚姻为无效婚姻。另外,如果是被胁迫而结婚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撤销婚姻之诉。如果法院准予撤销,则婚姻关系自始无效。同时还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但一方认为自己是被胁迫的,是需要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据的,同时要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起。
另外关于监护人的问题,智障残疾人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法律上对于担任监护人是有顺序的。第一顺位是配偶、第二顺位是父母、子女,第三顺位是其他近亲属。因此如果婚姻关系是合法有效的,智障残疾人的监护人先是配偶,其次是父母。
【法条】《民法典》第105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1047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1048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民法典》第1052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民法典》28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
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
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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